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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制度_新企业会计制度的财务报表

tamoadmin 2024-09-02 人已围观

简介1.新成立的公司需要建立健全哪些财务制度2.新建帐套时,如何选择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新会计制度?3.企业会计制度有哪些4.现阶段企业都执行哪些会计制度5.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区别?6.新企业会计制度与小企业会计制度有什么区别第一步,建立企业的财务制度,首先一个企业一定要建立起自己企业的组织框架和组织结构,尤其是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的机构。第二步,建立企业的财务制度,一定要注意做好自

1.新成立的公司需要建立健全哪些财务制度

2.新建帐套时,如何选择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新会计制度?

3.企业会计制度有哪些

4.现阶段企业都执行哪些会计制度

5.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区别?

6.新企业会计制度与小企业会计制度有什么区别

新企业会计制度_新企业会计制度的财务报表

第一步,建立企业的财务制度,首先一个企业一定要建立起自己企业的组织框架和组织结构,尤其是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的机构。

第二步,建立企业的财务制度,一定要注意做好自己的企业的财务部门的建立和完善,尤其是建立和发展好自己企业的财务部门。

第三步,建立企业的财务制度,一定要注意招聘专业的财务人员,尤其是在保证招聘的财务人员,在素质好人品好的情况下,一定要选择具有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的财务人员,这样的人员容易上手。

第四步,建立健全企业的财务制度,组织财务部门的财务人员关键的岗位,尤其是财务主管,财务会计等工作人员一定要有自己的从业资格证。

第五步,建立健全自己企业的财务制度,一定要建立健全与财务部门相制约和权衡的领导部门或者审核部门或者一些重要的重要权利制衡人员的设立。

第六步,建立健全企业的财务制度,这个要将自己企业的一些基本的规章制度和财务制度写入自己的公司的制度规章里面,并且一定要做好自己财务企业的报税,记账凭证等。

新成立的公司需要建立健全哪些财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以下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而《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外都可以。

2、会计科目设置不同:《小企业会计制度》比《企业会计制度》少设了25个一级科目。

3、账务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而《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资产负债表中已取消了资产待处理项目,企业在编报前必须将待处理的资产进行处理,因此财产清查还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4、财务报告方面的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只要求小企业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而且报表的内容比较简单。

扩展资料: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写法简化

如《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总说明的第12和13条中规定了非货币和债务重组中的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原则,在以后的各项资产计价中不再重复这两类业务中的资产计价方法,这减少了制度的篇幅,阅读起来更简明。

《企业会计准则》中,在规定每一种非货币性资产的计价时都要重复说明,以非货币换的资产和以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资产应如何确定其入账价值,写法上不够简化。

(二)简化了核算方法

通过上述不同方面的比较可见,《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核算方法比《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核算方法简单。

如合并了4个一级科目,减少了25个一级科目;基本财务报表项目减少了9个;部分资产计价方法简化了,如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的计价;有关会计事项的核算方法简化了,如资产清查的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所得税的核算、期末不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等。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简化不是更改核算方法,处理上仍保持了与《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致性,以便将来随着小企业规模发生变化,转换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可减少需要调整和说明的内容。

因为我国划分小企业是以企业资产总额、营业额和雇员人数及是否对外筹资为标准,小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没有本质的区别。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制度

新建帐套时,如何选择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新会计制度?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

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於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产折旧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一)房屋、营业用房 30年

(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 3年

(三)电子电脑、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 3年

(四)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 3年

第二十九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馀,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

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

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於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於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馀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馀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职工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后,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四十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一)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二)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三)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四十一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弭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馀公积金,法定盈馀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馀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职工集体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四十二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於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於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四十三条 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二)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中心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十五条 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②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第四十六条

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是指专用於会计电算化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网线、印表机、UPS电源等。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管

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七条 财务软体是用於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体。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体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体发展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后,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帐务资料和功能模组的正确性。

第四十八条 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资料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体必须是通过系统功能表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许可权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体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式进行。

第四十九条 公司会计电算化未通过财政部门评审之前,用微机和手工帐并行的办法。每月末,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帐与微机帐进行核对。保持手工帐与微机帐一致。

 

 第五十条

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慧IC卡、帐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

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财务管理制度版本二: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信贷,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财务管理制度》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财务管理制度》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二)个人劳务报酬;(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财务管理制度》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财务管理制度》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企业会计制度有哪些

新建套账时会计制度的选择关键在于看你单位的规模和性质。如果规模很小,就选择小企业会计制度,一般选择新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尽管现在很多中小企业仍在使用,但预期不久的将来也会转成新会计制度。为了减少日后的工作量和麻烦,建议一开始就用新会计制度核算。

扩展资料

基本原则

制订会计制度一般要遵守以下几条原则:

1.要符合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和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因地制宜的原则。

2.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要适应本行业和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在保证执行国家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制订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制度和实施办法,以促进改善经营管理;

4.要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

企业会计制度是各项会计业务的具体处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有关会计制度的原则规定。一般称为总则,包括会计工作的任务,会计制度所应遵循的原则等。

2.有关会计业务核算的具体规定。如会计科目及其使用方法的规定;会计凭证、帐簿、记帐程序和记帐方法的规定;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方法。

3.有关财产管理、成本计算方面的规定。如有关固定资产和各项流动资金核算办法的规定,成本计算办法等。

4.有关财产清查、会计人员交接和会计档案管理方面的规定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制度

现阶段企业都执行哪些会计制度

法律主观:

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n适用范围不同,会计准则大多只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有些也适用于其他企业。而《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除金融保险企业以外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n侧重点不同,会计准则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披露或报告方面作了原则性的规范。侧重于确认和计量,重点规范会计决策过程。而会计制度则侧重于对会计要素的记录和报告作可操作性规范,确认和计量的内容只是有机在体现在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中。即会计制度重点规范会计的行为与结果。n结构体系不同,统一的会计制度自成体系,它由三个层次构成:《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为第一层次;在此基础上,分别一般企业、金融保险企业、小企业建立各自操作性较强的有关会计科目的设置、具体账务处理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对外提供办法;对于各个行业、企业专业性较强的特殊业务的会计核算,财政部将陆续制定专业会计核算办法。而各具体准则之间相互独立,分别就企业的某项业务或某一方面核算内容作出规定。n规范形式不同,会计准则的规范形式、语言表述比较符合国际通用形式,并已构成国际通用会计惯例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会计制度的科目、报表式的规范形式则符合我国广大会计人员长期形成的思维方式和习惯,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n

法律客观:

我国公司法第164条规定:“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此规定,公司均应当按照公司法、会计法和经院批准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财务会计报告制度,即公司应当依法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和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二是收益分配制度,即公司的年度分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及股东会的决议,将公司利润用于缴纳税款、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以及进行红利分配。公司应当聘用会计事务所承办公司的审计业务。会计事务所的聘用和解聘应由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就解聘会计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事务所陈述意见。

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区别?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于2006年2月25日颁布,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2、《小企业会计制度》

《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4]2号)于2004年4月27日颁布,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3、《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0]25号)于2000年2月29日颁布,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16项具体准则不是在同一年发布的,由财政部分别发布。如《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于1998年6月24日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存货》于2001年11月9日公布,2002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于2001年1月18日公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地方财政部门对企业是否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已做规定。企业应接合所在地财政部门的规定确定能否执行该制度。

比如《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深财会[2007]89号)规定,大中型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38项具体准则,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可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或者38项具体准则。也就是说,不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

新企业会计制度与小企业会计制度有什么区别

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是我国目前并行的两大会计规范体系。

但是两者的侧重点是不同的。企业会计准则是以特定的经济业务(交易与事项)或特定的报表项目为对象,侧重于确认与计量,强调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估计的作出等。企业会计制度则更注重会计科目的设置与运用、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方法。两者比较,准则更抽象一些,它为会计人员的会计核算提供了较大的选择空间,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会计处理的基本要求。制度则更具体一些,易于掌握和操作。

另外,两者框架体系及其适用范围不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新会计准则体系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并随着时间推移不断更新和完善。 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按照企业性质和规模,分为《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三个方面。随着与国际准则趋同、涵盖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可独立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逐步推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作用和地位将逐步被强化,而企业会计制度的作用和地位将逐步被弱化,甚至最终被取消。

一、2004年4月27日财政部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从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比较《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有利于掌握这两个会计制度的异同,更好地在小企业落实《小企业会计制度》。

相同方面

(一)制定依据相同

《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都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二)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要求相同

《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都要求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相同

《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都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四)会计核算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相同

《企业会计制度》总则第11条和《小企业会计制度》总说明第11条都要求企业遵循客观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相关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谨慎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

(五)会计核算方法基本相同

1. 会计科目设置基本相同。《企业会计制度》设置了85个一级科目,《小企业会计制度》设置了60个一级科目,其中有58个一级科目与《企业会计制度》的不仅名称相同,而且核算内容也基本相同。

2. 会计核算方法基本相同。如资产计价方法都以取得时发生的货币支出,或以形成前所发生的料工费支出,或以换出非货币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或以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资产的入账价值。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等流动资产都要计提减值准备,并且估计资产损失的方法也相同。资产增减,负债增减,所有者权益增减,收入的分类及其确认,费用的分类归集,利润形成等的账务处理基本相同。

3. 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基本相同。如都要求定期编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同时提供会计报表附注,但《小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内容相对更为简化。

不同方面

(一)适用范围不同

《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小企业,按照制度规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若选择执行了《企业会计制度》,就不能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而《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看,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小企业也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二)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小企业会计制度》比《企业会计制度》少设了25个一级科目。原因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第一,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因此可将《企业会计制度》中的部分科目进行归并,如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合为应收股息科目,原材料和包装物归并为材料科目等。第二,小企业会计核算简化或者没有某科目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从而可少设。如资产科目少设了自制半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各项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未确认融资费用和待处理财产损溢;负债科目少设了应付股利、预计负债、应付债券;所有者权益科目少设了已归还投资;损益类科目少设了补贴收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三)账务处理不同

1.资产清查的处理不同。《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小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生资产的盘盈或盘亏时直接进行处理。笔者认为这种处理方法简明扼要,与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内容相符。而《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资产负债表中已取消了资产待处理项目,企业在编报前必须将待处理的资产进行处理,因此财产清查还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笔者认为这是一种多余。

2.不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较难确定,计提减值准备时需要进行较多的职业判断,而小企业会计人员少,高素质的会计人员更少,所以《小企业会计制度》仅要求对短期投资、存货和应收款项计提跌价或坏账准备,不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3.简化长期投资的核算。小企业投资的业务比较少,按重要性原则对长期股权投资用简化了的成本法或简化的权益法核算。

按《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成本法的规定,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制度中不要求严格区分投资前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的分配还是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的分配,但如果在投资当年取得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属于以前年度实现的利润,则应冲减投资成本。《小企业会计制度》权益法简化核算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第一,取得投资时不单独核算股权投资差额。《小企业会计制度》权益法的规定,以现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入账,不单独核算股权投资差额,不对该差额进行摊销。

第二,不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进行处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权益法规定:“用权益法核算的小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应根据小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但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具体解释中只要求在被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或发生亏损时,小企业按应享有的份额或应分担的份额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同时增加或减少投资收益,而没有规定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进行处理。由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没有设科目,也无法反映是否要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进行处理。笔者的理解是为了简化核算,不对其进行处理。

4.简化了专门借款费用的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对于借款费用的核算,要求企业在固定资产开始建造至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专门借款费用,均可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不必与资产支出数挂钩。这简化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计算手续,但可能会导致资本化金额夸大,进而多计固定资产价值,少计本期利润,但长远看又会使未来时期的折旧费用予以抵销。

5. 简化了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计量。《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以合同或协议约定应支付的价款和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其他有关必要支出,作为其入账价值,这避免了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过程中涉及的职业判断及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等较为繁琐的计算。

6. 简化了所得税的账务处理。《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计算出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可见,所得税的账务处理用了本期所得税费用按照本期应税所得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付税款法,即本期所得税费用等于本期应交的所得税费用,时间性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均在本期确认所得税费用或在本期抵减所得税费用,而不作为资产负债表中的一项负债或一项资产加以反映。这简化了时间性差异的核算。

7. 其他资产核算方法的简化。《小企业会计制度》还简化了一些资产的转移价值核算方法。如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要求用一次摊销或分次摊销法,没有要求按五五摊销法;短期投资期末按总成本与总市价孰低计量,不需要分项比较计量,在短期投资转让时可不结转其已提的跌价准备。

8. 待转资产价值核算不同。《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内容是外商投资企业待转的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的价值。外商投资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时,按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非现金资产类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年终企业按“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账面余额,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财政部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问题解答(三)》中将“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运用扩展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所有企业。

而《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内容是小企业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其核算内容不仅包括了小企业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捐赠,还包括了接受现金资产的捐赠。其账务处理为:小企业接受货币性资产捐赠时,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时,按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非现金资产类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期末如果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全部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账面余额,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和“资本公积”,期末如果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金额较大,经批准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分期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所得额,分期进行上述转账处理。这使小企业的“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内容更全面,核算也更趋于合理。增加了以应收债权融资或出售应收债权的会计处理。根据财政部2003年5月15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从事应收债权融资等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小企业会计制度》及时地增加了以应收债权融资或出售应收债权的会计处理,用以规范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从事的融资业务的会计核算。

(四)财务报告方面的不同

《小企业会计制度》只要求小企业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而且报表的内容比较简单。如根据小企业业务比较简单,有些业务发生的可能性很少的情况,删除了若干项目。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项目中减少了预付账款、应收补贴款、递延税款借项等项目,负债中减少了预收账款、应付股利、专项应付款、递延税款贷项等项目,所有者权益中减少了已归还投资项目。利润表中减少了补贴收入项目等。

《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特点

(一)《小企业会计制度》写法简化

如《小企业会计制度》在总说明的第12和13条中规定了非货币和债务重组中的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原则,在以后的各项资产计价中不再重复这两类业务中的资产计价方法,这减少了制度的篇幅,阅读起来更简明。而《企业会计制度》中在规定每一种非货币性资产的计价时都要重复说明,以非货币换的资产和以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资产应如何确定其入账价值,写法上不够简化。

(二)简化了核算方法

通过上述不同方面的比较可见,《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方法比《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方法简单。如合并了4个一级科目,减少了25个一级科目;基本财务报表项目减少了9个;部分资产计价方法简化了,如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的计价;有关会计事项的核算方法简化了,如资产清查的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所得税的核算、期末不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等。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简化不是更改核算方法,处理上仍保持了与《企业会计制度》的一致性,以便将来随着小企业规模发生变化,转换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可减少需要调整和说明的内容。因为我国划分小企业是以企业资产总额、营业额和雇员人数及是否对外筹资为标准,小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没有本质的区别。

二、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一千万,属哪一种?

属于《企业会计制度》

三、企业规模划分依据

按照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文《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以及《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和《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 (国统字[2003]17号),企业标准以法人企业或单位作为对企业规模的划分对象,以从业人员数、销售额和资产总额三项指标为划分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规模的具体划分标准可以参阅《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