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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培训_劳动法培训费和违约金
tamoadmin 2024-08-14 人已围观
简介1.劳动法单位要求培训要员工自费2.劳动法如何规定公司培训算不算工时3.劳动法中 什么叫做专业技术培训4.劳动法上关于员工培训方面的具体规定5.劳动法中专项培训是怎样界定的1、《劳动合同法》第22条,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
1.劳动法单位要求培训要员工自费
2.劳动法如何规定公司培训算不算工时
3.劳动法中 什么叫做专业技术培训
4.劳动法上关于员工培训方面的具体规定
5.劳动法中专项培训是怎样界定的
1、《劳动合同法》第22条,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合同培训费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二、是不是在服务期间只要是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如果在服务期,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但是,公司如果根据以下几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虽然是公司主动提出,但员工仍然需要支付违约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现在很多公司都会为员工提供一些专项培训,在培训之前会签订一个培训协议,以防员工离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一般情况下,服务期内如果是员工本人提出解决劳动合同,那么要主动承担违约金。但是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服务期约束,不需要支付任何违金。
劳动法单位要求培训要员工自费
职场劳动法知识分享。
1.辞职不需要批准:提前30日通知即可。主动离职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提出书面申请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关于离职原因: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不要轻易在离职原因上写个人原因,因为个人原因离职是没有任何补偿的,申请仲裁,仲裁委不会受理。
3.关于离职时间:尽量选在每个月15号以后离职,因为多数单位会在每个月15号之前缴纳社保。
4.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大多数是无效的:只有专项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其它一切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况都是不合法的。
5.竞业限制协议:签了竞业限制协议,离职后单位是需要每个月支付补偿金的,最高竞业期是2年。
6.口头辞退属于违法辞退!!
7.试用期辞退:试用期内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必须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8.入职一个月内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确实有两倍工资,但是要注意仲裁时效!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有些企业试用期不缴纳也是违法行为。
9.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有些企业试用期不缴纳也是违法行为。
10.工资遇到节日应当提前发放!!
11.法定节日加班的是四倍工资!!
12.公司不付加班费,员工要保留加班证据,否则员工很可能败诉。
13.随意调岗,随意降薪,都是违法,一定要明确表明不同意!!并保留证据。
14.末尾淘汰违法,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5.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员工可以随时单方离职,并且可以主张N的经济补偿金。
16.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税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不是基本工资,也不是税后工资。
17.入职企业签署的是《劳动合同》,不是《劳务合同》。只有前者才适用《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保护,后者本质属于商业合同,适用《民法典》!!
18.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但继续工作属于劳动合同自动续签情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存在劳动关系的,还可以主张未续签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19.劳动合同期满,企业不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参考N+1。
20.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任务完成终止时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1.续签劳动合同,不得再约定试用期。否则,企业要支付赔偿金。
22.临时工也需要签合同,否则企业可能面临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23.第二次合同到期后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24.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视为放弃试用期,试用期合同不生效!!
25.试用期的工资不能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26.如果员工辞职虽然是自愿,但却是因为单位调岗降薪、未按劳动合同提供相关条件等非本人因素导致的离职,可以要求解约赔偿!!
27.企业不能收取入职押金与扣押证件,可能需要赔偿损失与被行政处罚。
28.企业被依法宣布破产的,遣散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9.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30.关于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不得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的,不得超过6个月。
31.劳动者每日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4小时,确需加班的每天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32.关于自离自离就是指在单位没有明显违法行为(比如不买社保、强令冒险作业、无故欠薪等)时,劳动者不依法提前30日(试用期内提前3日)提交辞职信,也不告知任何人做好工作交接就直接走人。自离看起来潇洒,想走就走,实际上最不理。不仅赔偿金不要想了,还可能因为旷工罚款和自离给单位带来的损失赔偿,连做满一个月的工资都拿不全!!
劳动法如何规定公司培训算不算工时
如果是日常培训,如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这些关于公司的,费用由公司出。如果增强自身技能的或是深造的,比如学习英语以便能更好的工作,这种费用如果不高也一般由企业出,当然如果学完后得获得相应的文凭,则需要双方协商费用,毕竟证拿到是员工的。
法律分析
如果是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取员工费用,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但如果是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劳动者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如果是高端课程费用则要由公司承担,有些课程要十几万到几十万的报名费,学的周期还长,企业出了钱不可能让员工学完就走的,所以会签订相应的培训协议,要求培训完后在公司服务多少年才行,否则要承担培训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法中 什么叫做专业技术培训
公司培训算工时。公司培训占用了劳动者的时间,而且培训是为了劳动者更好的为公司工作,其收益者是公司,所以公司在劳动者培训时应该计算工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单位安排的培训和考试属于出勤工作,算入工时。
法律分析
培训算上班时间,那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义务,接受职业培训,提高职业技能。用工之日指劳动者开始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的日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参加上岗前培训,劳动关系自劳动者参加培训之日起建立。另外,公司在非工作时间组织员工培训的,只要超过劳动者正常上班的时间,是算加班的,用人单位是应当足额支付其加班费的。用人单位为满足特殊岗位的需要而对特定劳动者进行专业操作技能及专业知识培训,是符合现代企业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的必要举措。只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就可以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公司是占用劳动者休息时间培训的最终受益者。通常情况下,培训应当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而将其安排在节日或其它休息时间,无疑节约了正常的工作时间,公司自然可以通过挤出来的正常工作时间获得更多的效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劳动法上关于员工培训方面的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一次性或者12个月内累计为1名劳动者支出超过本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30%的费用进行培训的,视为提供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专项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有支付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以及因培训产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材料:即有支付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以及因培训产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
。(一)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训费用,用于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这部分培训费用的使用不能作为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条件。同时,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主要是考虑各地区、各企业之间情况不一样,很难划出一个统一的尺度。由各地方细化本地区的具体数额比较好操作。(二)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不可以约定服务期,也就是说不包括职业培训。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以免一个正常的职业培训如上岗前必经的培训,甚至参加一个普通的会议、上个夜校都被算成是本条所称的专业技术培训。(三)至于培训的形式,可以是脱产的,半脱产的,也可以是不脱产的。有的反映,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因某个项目或者某种技术革新,给员工提供费用较大的培训,但脱产时间一般不会很长,更多的取非脱产方式的专业技术培训。如果法律硬性规定必须脱产培训一定时间以上,才能约定服务期,许多接受培训的劳动者不履行约定的服务期而离职,会给用人单位造成较大的损失,这样规定,表面上看是保护了劳动者的培训利益,实际上使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培训上产生顾虑,不利于劳动者的发展。一般情况下,越是不可或缺的人才,单位越不可能使其脱产培训很长时间,而只能用非脱产的方式。总之,不管是否脱产,只要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培训费用以外,专门花费较高数额的钱送劳动者去进行定向专业培训的,就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总之一句话:不包括上岗培训,不包括企业文化培训、安全培训,指是有支付凭证的专业技能培训:比如进修,比如专业技能辅导培训(一般外出)、技术学习等,HR做的职业培训不算
劳动法中专项培训是怎样界定的
《劳动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都不能收取劳动者培训费:
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
2、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劳动者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本人注:不包括一般的入职培训),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收取劳动者培训费违法。
劳动法的专项培训就是指对于某一个技能给予的培训,一般都是企业为了留住人才而开出的条件,但是,这种情况下,企业都会要求员工签一份比较长的合同,同时还有不小的违约金的。对于专项培训的构成有以下两方面:
一、要针对劳动者本人;
二、有明确的费用支出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