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经典美文 经典美文
加班制度_加班制度的法律规定
tamoadmin 2024-09-06 人已围观
简介1.国家对加班时长是怎么规定的2.劳动法加班时间规定3.劳动法规定的每月劳动时间加班时间4.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加班是怎样定义的?对于加班费和调休又有哪些规定?5.加班调休国家怎么规定6.劳动法周六周日加班规定劳动法关于加班串休的规定如下:1、法定节日加班的,不能调休,只能结算加班费,无论哪种工时制度;2、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周末加班,可以用等时的工作日调休。调休不成,按最低2倍工资计发加班费;3、工
1.国家对加班时长是怎么规定的
2.劳动法加班时间规定
3.劳动法规定的每月劳动时间加班时间
4.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加班是怎样定义的?对于加班费和调休又有哪些规定?
5.加班调休国家怎么规定
6.劳动法周六周日加班规定
劳动法关于加班串休的规定如下:
1、法定节日加班的,不能调休,只能结算加班费,无论哪种工时制度;
2、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周末加班,可以用等时的工作日调休。调休不成,按最低2倍工资计发加班费;
3、工作日加点,指的是8小时下班之后又留下来工作的,这个也不能调休,只能计算加班费。 对标准工时制而言,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百分之一百五的工资报酬,该加班不能用以后安排调休处理;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用人单位有权以调休代替,不能安排调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该加班不能用以后安排调休处理,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劳动仲裁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如果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加班调休劳动法规定是法定节日加班都不能够调休的,情况之下,只能够结算加班费用,如果是周末加班应当是按照相同的时间的工作室来进行调休。同样的不能调休,情况之下也需要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具体办法由院规定。
国家对加班时长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 保证劳动者 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加班时间规定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八个小时。但在现实里,有很多工作都超过了八个小时,因此企业一般会用加班工资的方式来补偿员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规定的每月劳动时间加班时间
法律主观:
《劳动法》关于加班的规定如下: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节日。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加班是怎样定义的?对于加班费和调休又有哪些规定?
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每月的劳动时间和加班时间,但是明确规定了每周的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44个小时,加班时间每日不超过3个小时,每月不超过36个小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扩展资料: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加班调休国家怎么规定
我国法律对加班的定义是:在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日工作的,都属于加班。
对于加班费和调休的规定如下:
1. 加班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具体来说,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三小时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加班费;每天延长工作时间超过三小时但不超过六小时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加班费;每天延长工作时间超过六小时但不超过九小时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加班费;每天延长工作时间超过九小时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四百的加班费。
2. 调休: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但是不能安排补休的,可以安排员工在其他时间休息来代替加班时间。这种方式称为“调休”。调休的具体安排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加班和调休只能选择一种方式进行补偿,不能同时使用。此外,用人单位也应该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休息条件和保护措施,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劳动法周六周日加班规定
加班调休国家规定,具体如下:
1、双休日加班可以安排补休。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
3、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除了双休日以外,职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法定节日加班,公司都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不能以补休代替加班费。
加班工资标准: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加班:
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
1、工作日加班;
2、双休及法定期加班;
3、机关事业单位的加班。
综上所述,周末加班补休不需要给加班费,除了双休日以外,职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法定节日加班,公司都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不能以补休代替加班费。
法律依据:
《国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标准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节日。
四十四条
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周六周日加班规定:周六日上班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用,加班费为正常工作时间的2倍。
凡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的,不管该单位是实行计时工资制度还是计件工资制度,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用。正常工作日加班费用为正常时间的1.5倍,周六日上班的加班费为正常工作时间的2倍,国家法定节日加班的,加班费为正常工作时间的3倍计算。加班并不特指在上班场所非上班时间上班。只要劳动者是在非正常上班时间,应用人单位要求,从事于工作或工作有关的活动的即算加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加班时指非劳动者正常上班以外的时间上班。劳动者的正常上班时间可以是用人单位与之约定的时间,也可以是法律固定的时间。周六周日上班不一定算加班,要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