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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_事故报告书写样板

tamoadmin 2024-08-24 人已围观

简介1.事故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事故上报时间的规定: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时起算,该单位向职能部门报告的时限是1小时。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

1.事故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事故报告_事故报告书写样板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事故上报时间的规定: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时起算,该单位向职能部门报告的时限是1小时。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事故上报时间的规定

1、事故发生单位事故报告的时限。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时起算,该单位向职能部门报告的时限是1小时。

2、职能部门事故报告的时限。县级以上人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向上一级人民事故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逐级报告事故的时限,是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应当报告本级人民。

3、法定事故报告时限的界定,《条例》关于事故报告的法定时限,从事故发生单位发现事故发生和有关人民职能部门接到事故报告时起算。超过法定时限且没有正当理由报告事故情况的;

为迟报事故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是遇有不可抗力的情况并有证据证明的除外。譬如,因通信中断、交通阻断或者其他自然原因致使事故信息等情况不能及时报送的,其报告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事故上报到哪一级

法律分析:根据规定,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需要逐级上报至院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市的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即可。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等内容。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故,一般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由疏忽失误造成的意外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他严重损失的情况,如交通事故,生产事故,医疗事故,自伤事故。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 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 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